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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官方通报女城管执法被打哭:展开调查,涉事人员将会被如何追责?
- 2、城管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这算是工伤吗?
- 3、南宁有摊贩遭城管殴打?两名城管暂时停职,双方究竟是因何起的争执?
- 4、城管摔摊贩蔬菜引关注,当地回应实属无奈之举!温情执法为何难?
- 5、城管局回应郑州3人当街打商贩,既然并非单位城管,他们为什么如此猖狂呢...
官方通报女城管执法被打哭:展开调查,涉事人员将会被如何追责?
涉事人员将会被这般追责:行政拘留+罚款 按照事件发生的场所来说,由于这一事件是在女城管执法的过程中被小摊贩打伤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些涉事人员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官方通报女城管被打伤痛哭,此事首先是会对对应的施暴者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其次是让其进行经济赔偿,再者是让其公开道歉,另外就是取消摊贩的营业资格。
首先是四串一女城管执法时被打哭,当时女城管让对应的摊贩不要在对应的区域摆摊这样子影响到市容,但是对应的摊贩不听劝告并且和女城管起了争执所以导致对应的摊贩一时冲动将对应的女城管打伤。
目前执法局的人员正在帮助警方解决这件事情,后面也会继续进行通报,但是对于这个女城管受伤的事情,相关的情况并没有透露。
城管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这算是工伤吗?
你好,如果是公务员身份,可以明确不是工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件事情,我认为商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存在妨碍公务行为。据知情人士透露,发生冲突的主要原因是该名女店主在商场内占道经营,后遇到城管的整治行动,双方发生口角。
南宁有摊贩遭城管殴打?两名城管暂时停职,双方究竟是因何起的争执?
1、广西南宁,网曝一段2名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将女子打倒在地的视频。
2、在南宁有两名城管协管员与违章占道经营的摊贩产生冲突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
3、城管规范执法行为的实际意义无可置疑赘述,但是,城管执法思路往往是确定城管稽查主要表现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其说将流动性摊贩“斩尽杀绝”,比不上在划分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执行创新管理。
4、城管在这件事中确实有过错,解决此类问题应该文明执法,就算遇到蛮横不讲理的商贩,在没有受到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也不应该动手,不然就算你没有错,最终也会引起舆论。
5、月29日,一段“新洲城管打人”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一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将一名摊贩打倒在地。经楚天都市报记者核实,此事发生在湖北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目前带队的城管队长及相关人员已被停职停岗。
城管摔摊贩蔬菜引关注,当地回应实属无奈之举!温情执法为何难?
这已经脱离了文明执法的范畴,如果进行多次劝导无效的话,那么可以进行罚款,而不是将蔬菜直接摔在地上,这甚至已经沾染上了一些暴力因子,其实这究竟是不是无奈之举还有待考究,但是城管的这种做法属实不太妥当。
城管砸摔摊贩的蔬菜,当地回应声称这样的做法实属无奈之举,这当中我认为老人会更无奈一些。毕竟面临着城管,如果好好的去和老人商量问题,老人绝对不会不听城管的劝解,大多数的老人在贩卖蔬菜的过程中都特别的害怕城管。
而有相关人员表示,当时这些城管在把东西砸了之后,很多的摊贩前去进行查看,发现地上的所有蔬菜还有瓜果全部都被摔烂了,这些东西卖也卖不成了,只能够自己去承担结果。
为何要背上手来执法呢,这绝不是耍矫情。因为在“城管”屡遭争议的背景下,南京城管此举既是无奈,又是一种自我保护。事实上,近年来,各地城管为了改变人人喊打的尴尬形象,进行了多种探索。
城管局回应郑州3人当街打商贩,既然并非单位城管,他们为什么如此猖狂呢...
视频显示,阻拦不成,商贩还被其中一人抬脚踢中肚子,另两人上前拉架时,商贩又被打中头部和脖子。11月21日下午,中原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视频中的三人并非城管局工作人员,“好像是街道办事处的人”。
城管的职责是为了让这个城市更加的和谐和安宁而存在的,对于不良的商贩也不能一味的放纵,可以依法处置,而不能动手打人,这是违法的行为。
既然城管属于事业单位,那么城管就不应具备执法权。那么所谓的城管执法权根本就存在,而城管执法就更无从谈起。
月17日,网上传出视频,视频中三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正在殴打另一名男子,后经报道,这三位殴打别人的男子是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的协管员,被打男子是一位流动摊贩。此视频一经流传,在网上引发热议。
换位思考 其实有时候很多矛盾和冲突往往是因为不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才很容易让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质疑别人,其实这是一种不恰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