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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史可法的诗句)

sfwfd_ve1 云计算 2024-01-12 03:27:09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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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简介

史可法衣冠墓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史可法壮烈殉国后,其遗体不知下落,后人将其生前穿过的袍子、帽、靴,用过的笏板,埋葬在扬州城外的梅花岭上,并在史氏宗祠东宅建立“忠烈祠”。

史可法(1601年~1645年),明末政治家,军事家。字宪之,又字道邻,汉族,祥符人(今河南开封祖籍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东汉溧阳侯史崇第四十九世裔孙,其师为左光斗。

史可法(1601年2月4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又字道邻,汉族,祖籍大兴,祥符人。史可法是 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史可法的平生和史可法简介内容与事迹。

【人物简介:明末大臣。崇祯元年进士。历西安府推事、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右佥都御史、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镇守扬州抗清,城破被执不屈死。

史可法,政治家史可法,河南祥符人。元年考中进士。在这一年,他被任命为西的官员安郡,陕西人,当时负责监狱案件的审理。从此步入仕途。

史可法为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任西安府推官。后转平各地叛乱。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明福王***弘光帝***,继续与清军作战。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

该如何评价史可法的一生

1、史可法虽然一生居官廉洁勤慎,且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以身殉国,可谓晚明鲜见的有气节的民族士人。然其为政于国无益,为将于军不利,南明朝廷于危亡关头用其为将帅,遂至迅亡,实属晚明政权用人之失。

2、顾城说史可法的一生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洁勤慎,二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对于史可法的誓死不降,应当充分肯定他的民族气节。

3、史可法的一生只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洁勤慎,二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至于他的整个政治生涯并不值得过分夸张。

4、史可法的一生可以说就是家国为重。他为了老师选择送死,听从老师的教诲,没有死亡。他的一生都在遵循老师的教诲,为了抗击清朝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大明国巡抚、兵部尚书、东葛大学士

1、崇祯十年,经推荐,升任杜,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及湖广、江西、河南部分县。崇祯十四年,总督水运,崇祯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机车参赞。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取京师,弘光政权建立后,拜礼部为大臣,东葛大学士,称仕阁部。

2、以后皇太子出阁时,又加封为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谢迁上书皇帝,劝告太子亲贤者,远佞臣,勤学问,戒安逸。皇帝对此,颇加赞扬。尚书马文升提出大同边警,饷费不足,要求增加南方两税折银的数字。

3、这位名将是孙承宗。明朝末年,他担任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他曾是兵部尚书,辽东督师,东阁大学士。

4、内阁大学士是中央的协调者,而在省一级也同样需要协调者来调解和处理承宣布政使司(主管行政)、都指挥使司(主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主管监察)之间的矛盾,巡抚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的。

文言文阅读史可法

1、文言文翻译 史可法《戴南山集》部分节选 及光斗逮系,可法已举于乡矣。可法知事不可为,乃衣青衣,携饭一盂,佯为左氏家奴纳橐饣者,贿狱卒而入,见光斗已裂,抱之而泣乃饭光斗。

2、于是徒步到驻军营地拜见史可法。 没过多久,北寇的进攻更加急迫,皇上诏令天下起兵救援。 这时史可法已被任命为南京兵部尚书,因为国库亏损,军队物资用尽,军队不能出征,发布檄文告晓天下人捐钱财救国。

3、史可法死后,寻找他的遗骸,因天气炎热,许多尸体腐烂变质,难以辨认。 一年以后,家人带着他的袍笏招魂,葬于扬州城外梅花岭。后来各地有起兵的,往往假借他的名号,所以当时有史可法并未死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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